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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4-17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97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提升就业创业工作内涵和水平,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20年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全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课题申报采用线上申报和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

1.网上申报系统将于 2020 4 10 --61日开放,届时可以登录 http://hnbys.haedu.gov.cn 网址进行访问。

2.课题/论文负责人登录系统,填报、提交立项/结项/论文相关材料。负责人如已注册,请直接登陆;如未注册,请点击“注册”,选择“教师类型用户”,填写账户信息注册后登录。账户、密码如有遗忘可及时联系网站技术支持人员。

3.61日前,将《立项申报汇总表》《结项申报汇总表》《优秀论文推进表》(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招生就业处李君老师处(学生中心112室)。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一般课题负责人要求具有从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基础,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根据文件要求,学校向教育厅报送课题数量为6项,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积极申报,原则上每学院申报研究课题至少1项,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要求以教育厅文件为准。

3.课题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的省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严禁同一负责人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形式进行多头申报。严禁同一人(含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在不同课题和论文中多次出现,原则上出现次数不得高于 2 次。

二、2019年立项课题结项工作

(一)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课题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课题,其最终书稿已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课题已正式发表,字数不少于5000字,且在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开期刊上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字数不少于10000字,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应用价值)或专家鉴定意见原件。

(二)其他相关事宜及要求

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事项,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填写《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学校和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纸质版申请(1份)报送教育厅。提出延期申请的,经批准,允许延期1年;逾期1年或到期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者,给予撤项处理,不予结项(要求详见附件)。

三、第十三届全省就业创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1.推荐论文必须选题新颖、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语言凝练,具有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鲜明时代感。

2.参评的论文,原则上参评的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每人限报一篇,每篇文章作者不超过三人(已发表的论文以署名作者为准)。尚未发表的论文,须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加盖科研处公章),相似性超过15%的将不予受理。已发表的论文须是201810月份以来发表的文章。

请各学院按照教育厅文件公布的选题范围、按照课题或论文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和结项,报送资料请以部门为单位。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97号)

招生就业处

2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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