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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日期: 2013-01-21      作者:      点击数: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注意事项

实施部门

1

增强党组织吸引力,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建设,来增强党组织自身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本着入党自愿的原则,不能硬性要求。

党总支

党支部

2

个人申请

凡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志,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书要求用钢笔认真如实书写,内容包括: 1 )提出意愿; 2 )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 3 )入党动机; 4 )在“文革”、“八九”政治风波及其他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及态度; 5 )在学习工作中如何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6 )个人简历; 7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8 )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1 )年满 18 周岁

2 )如实填写

申请人

3

组织谈话

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组织要在三个月内,指派专人找其个别谈话,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

党支部要尽早了解申请人情况,及时找其谈话。

党总支党支部

4

培养教育

对申请人进行初期培养,组建党课学习小组,组织申请人上党课,对他们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优良传统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党总支党支部

5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总支、党支部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经过考察,认为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的 [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 3] 钻研业务技术,在学习、工作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4] 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一定群众基础; 5] 本人政治历史清楚 ], 经党小组(团总支)提名,支委会审议,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既不能过于苛求,也不能失之以宽,要有利于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壮大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

党总支党支部

6

指定培养联系人,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在培养过程中,不断充实完善。

1 )进入重点培养阶段 ;

2 )培养联系人一经确立,不应随意调换。

党总支党支部

7

培养考察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给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要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对他们进行定期培训,主要是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有重点、分层次培养

党总支党支部

8

团组织推优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促进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光荣任务。 28 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推优程序。

团委要经常听取党总支、党支部意见和要求,了解积极分子情况,防止出现脱节现象

团 委

9

确定发展对象,编制发展计划

党总支、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认为其入党动机端正,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在详细听取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的汇报、听取党小组、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以党员标准衡量入党积极分子,形成统一意见,确定发展对象。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于每年度末报下一年度的发展计划(学生每年 9 月再补充报一次发展计划),组织部在预审后由党委会审定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必须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条件成熟后,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团员还必须经过推优程序

党支部党总支党 委

10

确认介绍人

党支部指定或个人约请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入党介绍人。

如双方自愿,培养联系人即成为入党介绍人。

党总支党支部

11

党校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培训。教职工参加电业党校组织的培训(脱产学习一周),学生参加校业余党校培训( 40 学时)

未经过集中培训,不予发展。

组织部

12

全面考察

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考察其是否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能否为党和人民利益牺牲个人利益,能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要强调讲学习看觉悟;讲政治看素质;讲正气看行 动。

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学生还要征求班主任、团委、学生处等有关部门意见。防止只讲空头政治,不讲工作实际;只看业务能力,忽视政治倾向。

党总支党支部

13

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内容包括: 1 )本人有无历史问题; 2 )“文革”、“八九”政治风波及其他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和政治立场; 3 )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执行情况; 4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审查情况

全面了解情况,不带框框,不偏听偏信,不随意扩大政审范围,保守秘密,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调查情况 。

党总支党支部

14

形成综合性政审报告

基层党组织在对发展对象全面考察和政审后,认为培养成熟,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准备按计划发展的,经支委会研究,形成综合报告,连同积极分子档案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 档案材料包括: 1] 入党申请书; 2] 积极分子卡片; 3] 思想汇报; 4] 党校培训材料; 5]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调查材料; 6]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 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材料; 8] 部门、群众意见(学生还要征求班主任、团组织、学生部门意见) ;9] 是团员的还要有推优表。

党总支、党支部要按条件严格把关,符合程序,政审清楚,材料完备后再报送。

党支部党总支

15

预审

党总支对党支部报送的学生发展对象材进行审查,要深入到发展对象所在部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还要征求团委、学生部门意见。教职工发展对象材料由组织部预审。

预审内容主要包括: 1 )材料是否齐全; 2 )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 3 )现实表现是否突出; 4 )政审是否清楚; 5 )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 6 )是否严守党的纪律; 7 )能否为党和人民利益牺牲个人利益; 8 )党支部、党总支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党总支

组织部

16

公示

预审通过后,将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党总支负责学生发展对象的公示,组织部负责教职工发展对象的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为 5 — 7 天

党总支组织部

17

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会同介绍人一起找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对如何填写入党志愿书提出具体要求,审查草稿,指导修改。申请人填写时要严肃认真,忠诚老实,字迹清晰整洁,不随意涂改。

申请人对党要忠诚老实,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

党总支党支部

申请人

18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支委会在做好准备工作后,召开党员大会。 1 )由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 )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申请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 )支委会指派专人汇报对申请入党人的培养、教育、政审情况、群众评议意见,并表明支委会对其入党的意见; 4 )到会党员对申请入党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并表明态度; 5 )申请入党人对讨论情况表明态度; 6 )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表决; 7 )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决议要注明应到实到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同意不同意的人数,申请入党人的优缺点,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书记签名盖章)

1 )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

2 )申请入党人和介绍人必须到会;

3 )表决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凡会前正式向组织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4 )在讨论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总支党支部

19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

审批申请人入党前,上级党组织要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教职工由党委安排谈话,学生由党总支安排谈话)。谈话内容一般包括: 1 )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 2 )入党动机; 3 )对党的认识,特别要搞清其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和政治立场; 4 )发展对象的生活、工作情况; 5 )主要亲属的历史、现实表现; 6 )肯定成绩,指出缺点不足,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7 )对被谈话人进行正确对待入党问题教育

1 )谈话内容要根据申请人情况灵活掌握;

2 )要注意谈话的方式方法;

3 )谈话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

党总支

党 委

20

审查

根据省直工委要求,试行发展党员审查制。审查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入党前的集中培训情况、发展程序、手续等。基层党组织要填报《发展新党员审查表》,同时报送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党支部综合报告、党总支审查意见、入党积极分子卡等全套入党材料。

组织部负责审查学生材料,教职工的审查工作由省电力公司直属单位党委负责。

党总支组织部

21

审批
党委备案

审查通过后,召开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审批党员。根据中组部组织局有关文件精神,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发展学生党员,党总支审批学生党员后,向党委备案。发展教职工党员仍由党委会审批。

1 )坚持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

2 )支部大会通过发展党员决议之日起三个月内要及时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党总支

党 委

22

下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

下达批准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基层党组织在接到通知书后应立即通知预备党员本人、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收缴党费(自预备期起收缴)并向全体党员宣布。

 

组织部党总支

党支部

23

誓入党宣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般每年“七一”组织宣誓

 

组织部

24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

1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一方面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进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教育,进行怎样做合格党员教育,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政治品质、入党动机,看他们是否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政策、决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另一方面,预备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在工作中锻炼自己,正确处理革命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除口头汇报外,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2 )党总支、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评议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帮助其进步; 3 )预备期满,预备党员要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及时讨论,提出可否转正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对预备党员进行全面审查; 4 )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表决办法同 18 ),作出决议; 5 )学生党员报党总支审批,教职工党员报党委会审批; 6 )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转正的预备党员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1 )预备党员要克服松口气思想;

2 )党总支、党支部要严格按党员标准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不能迁就照顾;

3 )要注意倾听群众意见,确保转正党员质量;

4 )要重点考察接收预备党员时支部大会上指出的缺点克服改正情况;

5 )党组织要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

党支部

党总支

党 委

25

志愿书存档

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存入党员档案所在部门。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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